山洪灾害调查 技 术 要 求 一、 目标任务 1.1 调查目标 为确保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工作按《省级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顺利完成,根据要求开展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山洪灾害威胁严重、防治任务重的进行调查评价工作,以小流域为单元,深入调查分析山洪灾害防治区暴雨特性、小流域特征、社会经济和历史山洪灾害等情况,分析小流域洪水规律,评价重点防治区内居民点、自然村落、集镇和城镇的防洪现状,科学划定山洪灾害危险区,分别确定预警指标和阈值,为及时准备发布预警信息、安全转移人员提供基础支撑。 1.2 调查任务 根据 2 0 1 4 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任务要求,主要开展包括山洪灾害调查评价、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以及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三部分内容。具体如下: 1 .1 山洪灾害调查评价 (1 )前期基础工作。山洪灾害调查评价相关技术要求编制由中央统一组织,省级负责完成。包括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基础数据准备、工具软件系统以及省级使用培训、后期服务等工作。 (2 )山洪灾害调查。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包括:水文基本资料收集处理、小流域基础信息现场核对、社会经济调查、历史山洪灾害调查、山洪灾害威胁区域调查、涉水工程补充调查、沿河村落现场详查和河(沟)道断面测量等。 (3 )山洪灾害分析评价。山洪灾害评价包括小流域分析评价、沿河村落防洪现状分析,危险区划定,预警指标分析计算等。 (4 )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数据审核汇集。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数据和成果要按照县、市(州)、省逐级审核汇总上报。 (5 )业务培训。省级统一组织开展调查评价业务培训,制定详细的培训方案,重点是现场调查的标准和方法、现场采集终端和数据审核汇集系统使用等的培训。 1 .2 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 (1 ) 县级平台软件完善和预警能力升级。 (2 ) 监测、预警系统补充完善和群测群防体系完善。 1 .3 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 依据省级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在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名录中,选择山洪灾害严重,影响人口较多,治理效益显著,具备形成综合防御体系的重点山洪沟开展工程治理。 二、 编制依据 2.1 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 年修订);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主席令第 88 号); (3)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 号); (4) 《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的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