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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模拟法庭案例VIP专享VIP免费

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模拟法庭案例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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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模拟法庭案例_第3页
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证人、被告人已在庭外候审。 书记员(吕芳芳):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读法庭规则: 一、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关闭寻呼机、手机等通讯工具; 二、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经允许可以摄影的人员不得使用闪光灯; 三、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四、不得发问、提问、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五、爱护法庭设施,保持法庭卫生,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 六、旁听人员违反法庭规则的,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 序 的,依法追 究 刑 事 责任 。 七 、旁听公民 通过旁听案件的审判,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有 意见 或建 议 的,可以在闭庭以后 书面 向 法院提出。以上 法庭规则,旁听人员必 须 认 真 遵 守 。 书记员: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书记员:(待 公、辩入庭后 )全 体 起 立 ! (起 立 后 )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审判人员入庭后 )请大 家 坐 下 ! 书记员:(转 身 )报 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经到 庭,被告人张 文 已提到 候审,法庭准备 工作 就 绪 ,现在可以开 庭。 审判长:(敲 法锤 )现在开 庭。传 被告人张 文 到 庭。(待 被告人到 庭后 )被告人可以坐 下 听审。 审判长:被告人,请向 法庭陈 述 你 的基 本 情 况 。 张 文 :我 叫 张 文 ,男 ,1988 年 1 月 1 日 生,汉 族 ,宁 波 人,大 学 文 化 程度 ,宁 波 市 惊 驾 路 8 号 楼 121 室 。 审判长:被告人张 文 ,你 以前 受 过法律 处 分 吗 ? 张 文 :没有 。 审判长:被告人张 文 ,起 诉书副 本 是 否 收到 ? 何 时 收到 ? 张 文 :2007 年 12 月 6 日 收到 。 审判长:宁 波 市 鄞 洲 区人民 法院刑 事 审判庭,根 据 《 中华 人民 共 和国 刑 事 诉讼 法》 第 152 之 规定 ,今 天 在这 里 依 法公开 开 庭审理宁 波 市 鄞 洲 区人民 检 察 院提起 公诉的被告人张 文 故 意伤 害 罪 一案。合 议 庭由 审判员欧 煦 ,人民 陪 审员马 云 锋 ,彭 新 颖 组 成 ,由 欧 煦 担 任 审判长,书记员吕芳芳担 任 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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