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 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注意事 项 一、事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的,应当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开办资金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0%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事业单位因合并、分立改变登记事项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二、变更登记程序 (一)申请:由事业单位向原登记管理机关提出变更登记申请,并附有关文件材料。需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的,应当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开办资金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0%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二)受理: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提交的有关申请材料进行核对,对属于本登记机关管辖范围、材料齐全且合 2 乎填写要求的予以受理,否则不予受理。 (三)审查:登记管理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事业单位提交的各类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四)核准:经过审查后,登记管理机关对符合变更登记要求的,做出核准变更登记的决定;对不符合要求的,做出不予核准变更登记的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单位。 (五)缴费换证:核准变更登记的事业单位接到领证通知后,凭登记机关填写的交费通知单,到银行缴纳变更登记费、公告费,凭银行收据领取新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由登记管理机关收缴并销毁。 (六)公告:对变更登记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事项的事业单位,由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统一在媒体上发布公告。 三、变更登记需提交文件资料及其说明 (一)《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三份,填写说明详见“四、《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三)因变更事项的不同,还应当提交其他相应文件: 1、变更名称的,提交审批机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2、变更住所的,提交新住所证明文件(复印件)。根 3 据住所权属的不同,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方式提交相应的住所证明:( 1) 使用自有房屋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2)使用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和有效期内租期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