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时期供电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思考 切实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即劳动保护权), 维护劳动者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稳定是供电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职责。工会能否切实履行这一重要职责,对保持企业稳定、实现“安全发展”、创建和谐企业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这里就供电企业职工劳动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以及创新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提出简浅的思考。 一、当前供电企业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存在的不足 随着电力工业的快速发展,电力建设和生产任务日益繁重,电力技术和设备不断更新,电力作业环境不断变化,劳动保护标准和要求的不断提高,现有的劳动保护工作观念、工作方式、工作手段等与新时期电力生产发展和保护职工劳动健康的要求有的已不相适应,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职工劳动保护的观念和意识,与新时期劳动保护工作的高标准高要求不相适应。劳动保护的观念没有真正做到深入人心,还存在着必须要监督的被动局面,首先没有形成职工在生产劳动工作中主动维护自身安全与健康,由 “要我安全健康”转变为“我要安全健康”的自觉行为。其次没有形成全员劳动保护的观念。认为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是现场作业人员的事情,安全生产由安监部监督,劳动保护用品由人力资源部发放,没有树立起全体职工“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企业安全文化理念。再次有相当一部分职工没有认识到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及其环境对劳动者本身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对健康的影响,对规避的方法和必要的防范措施等不知情。 2.职工劳动保护的档次与新时期电力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当前的职工劳动保护,还仅仅停留在安全规程操作的监督和简单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等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上,更深层次的劳动保护还没有提到议事日程,如劳动保护工作标准、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工作规范、外界对电力岗位操作者的影响、生产劳动环境对生产劳动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的损害以及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等。 3. 工会劳动保护人员的专业业务能力与新时期电力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电力工会是实施职工劳动保护群众监督最主要的主体。工会劳动保护专责人员的专业水平决定了全局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水平,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决定了职工工作和劳动的安全健康水平。但是,当前电力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人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专业业务水平不高,且人员极不稳定;(2)岗位不能保证,劳动保护专责岗位只能兼职;(3)年轻的、高学历高素质的人员严缺乏。 4.工会劳动保护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