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 在进行采光计算时,对于以晴天居多的Ⅰ、Ⅱ、Ⅲ类光气候区,北向房间除应考虑 GB/T 50033-2001 中规定的各种计算参数外,还需要考虑由对面建筑物立面产生的反射光增量系数。侧面采光的北向房间,当室外对面建筑物外立面为浅色时,反射光增量系数 Kr值可参照表 4,并加在GB/T 50033-2001 的5.0.2 条侧面采光的计算公式中。 7.1.2 有效采光面积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侧窗采光口离地面高度在O.80m 以下的部分不应计入有效采光面积; 2 侧窗采光口上部有效宽度超过 1m 以上的外廊、阳台等外挑遮挡物,其有效采光面积可按采光口面积的70%计算; 3 平天窗采光时,其有效采光面积可按侧面采光口面积的2.50 倍计算。 ▼ 展开条文说明 7.1.2 第 1 款保留原条文,将原规定 0.50m 改为 0.80m,因为《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 中将民用建筑采光计算工作面定为距地面 0.80m,低于该高度的窗洞口在采光计算时不考虑。 第 2 款原标准和《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 对本条均作了相应规定,故此条文保持不变。 第 3 款平天窗采光与侧窗采光相比具有较高的采光效率,按照窗地面积比表 1 对平天窗和侧窗采光所需的窗地面积比进行比较,可以得出:Ⅰ、Ⅱ、Ⅲ、Ⅳ、Ⅴ采光等级所需的侧窗面积分别为平天窗的 2.4、2.4、2.2、2.6、2.3 倍。这说明在达到相同采光系数的情况下,所需的平天窗面积比侧窗小,即平天窗的采光效率高,平天窗与侧窗相比较,取 2.5 倍的有效窗面积比较合适。 7.2 通 风 7.2 通 风 7.2.1 建筑物室内应有与室外空气直接流通的窗口或洞口,否则应设自然通风道或机械通风设施。 ▼ 展开条文说明 7.2.1 建筑物室内的 CO2、各种异味、饮食操作的油烟气、建筑材料和装饰材料释放的有毒、有害气体等在室内积聚,形成了空气污染。室内空气污染物主要有甲醛、氨、氡、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总挥发性有机物、细菌、苯等,这些污染导致了人们患上各种慢性病,引起传染病传播,专家称这些慢性病为“建筑物综合症”或“建筑现代病”。这些病的普遍性和它的危害性,已引起世界各国对空气环境健康的关注。这也使得建筑通风成了十分重要的建筑设计原则。 建筑通风主要是通过开设窗口、洞口,或设置垂直向、水平向通风道,使室内污浊空气自然地或者通过机械强制地排出室外,净化室内空气或实现室内空气零污染。我们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