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机设备修理工(制丝)国家职业标准 (试行稿) 国家烟草专卖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1 烟机设备修理工(制丝)国家职业标准 1 .职业概况 1 .1 职业名称 烟机设备修理工(制丝)。 1 .2 职业定义 从事制丝设备机械部分安装、维护和修理的人员。 1 .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烟机设备修理工(职业资格五级)、中级烟机设备修理工(职业资格四级)、高级烟机设备修理工(职业资格三级)、烟机设备修理技师(职业资格二级)、烟机设备修理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一级)。 1 .4 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噪声。 1 .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和计算能力;具有一定的空间感和形体知觉;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 .6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 .7 培训要求 1 .7 .1 培训期限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 1 5 0 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 2 0 0 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 2 5 0 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 3 5 0 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 4 0 0 标准学时。 1 .7 .2 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高级人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2 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 .7 .3 培训场地设备 要求具有足够空间、照明度的厂房或场地,本职业工作内容所需的制丝设备、辅助设备及相对应的工具、量具,并具有标准理论教室。 1 .8 鉴定要求 1 .8 .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 .8 .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并取 得 结 业证书。 (2 )在 本职业连 续 见 习工作 2 年以上。 (3 )本职业学徒 期满 。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 得 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 ,连 续 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并取 得 结 业证书。 (2 )取 得 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 ,连 续 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3 )连 续 从事本职业工作 7 年以上。 (4 )取 得 经劳 动和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门 审 核 认 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 目 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