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一)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规定1.易燃、易爆物品在储存、使用、运输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2.多个易然、易爆化学物品仓库不准使用易燃建筑,库内要通风良好,不准 安装电源设施。 3.施工现场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专业人员负责,建立健全领退登记制 度,使用时不得超出当天用量,寄存不得靠近火源、热源。4.凡因工作需要较多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制订防火方法,由单位领导逐级 向使用班组进行书面消防安全交底。5.在办公室、宿舍、食堂等不利于安全的场合不准寄存易燃、易爆物品。6.露天堆放木材应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7.使用多个可燃、易燃液体、气体的罐要由专人负责,管道和截门需安全可 靠;一旦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应及时抢修。(二)石油、液化气的防火规定1.对使用石油液化气的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懂得安全操作规程和排除故障 的知识,并建立责任制度。2.使用石油液化气的厨房、锅炉房要设贮气室,罐与灶应保持一米以上的距 离,严禁气炉与其它明火同时使用。3.气罐在运输使用中严禁暴晒,冲撞倒卧或用热水浸泡浇烫。调压气要敏捷 有效,检查时不要明火实验或照明。4.施工现场普通不准使用石油液化气从事生产,其它后勤单位使用时要经消 防保卫人员 浙江三门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