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甲方(房主): 身份证号:乙方(买主): 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共同订立此合同:一、甲方自愿将位于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主)。该房屋已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产权证书,全部权证号为 字 号,全部权人为 的房屋出售给乙方。二、甲乙双方和谐协商确认该房屋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小写 )。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付清购房款。过户由乙方办理,费用由乙方承当,甲方负责提供有关过户材料并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三、因本房屋前期属危房,后期原房主自行改建,如按有关规定不能按期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则不影响该房屋买卖后的产权转移。(由于此房屋手续齐全,买卖正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因此不影响此房屋买卖后全部权归属。)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甲方将该房屋全部手续交付给乙方,本房屋归乙方正当全部。四、本合同经双方订立后,双方都有约束力,应严格推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承当对应违约责任,并按购房款的双倍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五、甲方确保该房屋没有债务、产权纠纷,如买卖之前有产权债务纠纷,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当全部违约责任。六、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之前本房屋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之后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当。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含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