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 审 请 求 书 1 申 请 人 (代表) 姓名或名称 国籍或所 在地国家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2 申 请 人 姓名或名称 国籍或所 在地国家 地址 邮政编码 3 代 理 机 构 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姓名 证书号 4 根据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对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 年 月 日发出的对下述品种权申请的驳回决定请求复审 申请号 申请人(代表) 品种暂定名称 5 请求复审的事实和理由 6 附件清单 7 申请人或者代理机构签章 年 月 日 8 复审委员会处理意见 年 月 日 0901 注 意 事 项 一、本表应使用中文认真填写一式两份,文字应打字或者印刷,字迹为黑色。 二、本表第1、 2 栏,应填写被驳回品种权申请的申请人,所填内容应与该品种权申请请求书中内容一致。如果该申请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应按照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 三、本表第3 栏应填写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指定代理人不得超过两人。 四、本表第5 栏,应简明扼要地叙述请求复审的理由。 五、本表第5 栏填写不下时,应使用农业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制定的附页续写。 六、本表第7 栏,委托代理机构代理的,应当由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未委托代理机构代理的,申请人为个人的,应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是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为多个的,由全体申请人签章。 七、提交时不得折叠。 无效宣告请求书 1 请 求 人 (代表) 姓名或名称 国籍或所 在地国家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2 被 请 求 人 姓名或名称 国籍或所 在地国家 地址 邮政编码 3 代 理 机 构 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姓名 证书号 4 根据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请求宣告下述品种权无效 品种权号 授权日 品种权人(代表) 品种名称 5 宣告品种权无效的事实和理由 6 附件清单 7 请求人或者代理机构签章 年 月 日 8 复审委员会处理意见 年 月 日 0902 注 意 事 项 一、本表应使用中文认真填写一式两份,文字应打字或者印刷,字迹为黑色。 二、填写本表第1、 2 栏时,请求人、被请求人为单位的,应填写单位全称;请求人为多个时,又未委托代理机构代理的,应当指定一人为代表人。请求人代表为单位的,还应填写单位联系人姓名。 三、本表第3 栏应填写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指定代理人不得超过两人。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