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我国突发性事件频发,不仅严重威胁民众安全和社会稳定,也给政府应对突发性事件带来许多新的挑战。突发性事件处理是一项非常规化的情景性管理,极大地考验着政府的随机决策和执行能力,对政府的行政伦理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鉴于此,从行政理论的角度分析政府在突发性事件中的行政伦理困境,进而提出处理突发性事件的对策,这将有助于政府自身形象的塑造,也有利于提升政府自身存在的价值——服务社会或服务公民。 【关键词】政府;突发性事件;对策一 突发性事件管理概述(一)突发性事件的定义及分类所谓突发事件,就是发生的比较突然,使人猝不及防,给单个人或者是少数人带来巨大的损失,威胁到个人或者少数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事情。突发事件的分类比较简单,包括突发性个人事件和突发性公共事件两种。由于突发性个人事件属于个体事件,本课题不做过多的研究,本文是针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的研究,文中提到的突发事件都是指突发性公共事件。(二)政府对突发性事件管理的必要性 突发性公共事件因为其自身的三个方面的特征决定了它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不幸事情。而且突发性决定是它是猝不及防的,人民群众一般都没有准备的。另外普遍性决定了它的影响范围广,受害人员较多包括各个社会方面。最后它的非常规性决定了社会团体组织无法全面和彻底的处理好突发性公共事件。政府是社会管理的主体,拥有管理社会的各项权力,国家赋予了政府的这些权力。换句话说就是政府代表着国家的权威性。在我国,政府是国家政治的利剑,拥有对外维护国家形象和国家安全的义务。如果政府不能够很好的管理突发性公共事件的话对内无法维护有序的社会秩序、无法促进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满足不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也无法提供良好的社会公共服务。所以说只有政府才能从根本上全面和彻底的处理好突发性公共事件。政府管理突发性公共事件具有重要的意义,如下:第一,政府管理突发性公共事件能够减少突发性公共事件带来的危害损失。突发性公共事件一般包括潜伏期、爆发期、持续期和解决期。政府如果在这四个时期分别做好管理措施,能够很好的降低危害损失。突发性公共事件处于潜伏期的时候政府应该做好其爆发的事前预警工作,并且做好充足的准备。爆发期政府做好一起的挽救工作,尽一切努力把损失降到最低。在持续期要做好稳定民众的相关工作。解决期做好所有的善后工作。政府在这四个时期都处理好的话,必然能够降低事件发生带来的损失。第二,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