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傣族孔雀文化系统性结构特征4.3.1 主体性在傣族人民生活当中,孔雀文化系统具有主体性。傣族人民在获得自主自为的能力和精神状态的同时,则受到自然界和社会制度的影响,形成自己民族特有的以孔雀文化为主体的文化形式。灵物崇拜并未消亡。傣族以鸟为题材的艺术作品也比比皆是。在原始艺术及古代艺术当中,鸟文化在整个民族文化历史中存在普遍的现象,这不仅显示了人类早期的艺术与审美、艺术与自然、艺术与巫术、图腾崇拜的关系,而且还反映了人类对万物有灵思想的体现。孔雀在傣族民众心中具有双层含义,一方面是吉祥的代表、另一方面也是权利的象征,《汉书·效祀》言:“ 或言益州有金马碧鸡之神,可醮祭而至,于是遣谏大夫王褒持节而求之。”这可以看出与其他动物相比,这时,孔雀就被誉为权利的标志。以孔雀为文化的主体性,不仅仅在傣族人民的实践过程中变现出来,而且对于傣族人民来说孔雀在他们整个族群的内心的地位是无法替代的。4.3.2 多样性在傣族孔雀文化整个系统当中,其实此文化是具有多样性的,是分散的,它的构成取决于整个系统的形成,非个别形式的体现。在傣族整个文化的体系的构成时期,就已经从生活各个方面有所体现,它不是单一的,它是丰富的,是多样的。它更是各种文化间的交融,如宗教、艺术、娱乐等。虽然这种文化之间有所差异,但又不相互抵触。孔雀文化与傣族人民生活广泛的密切的联系,他们之间存在着相互渗透又互补约束的关系,这种关系网一直围绕着傣族人民的生活,使它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而孔雀文化又具有很强的适应性,它与各个文化结合却并不受制于各个文化的局限,如傣族贝叶经文化里面的叙事长诗《召树屯与喃木诺娜》在傣剧和章哈里有所体现,傣剧里也会运用孔雀舞来丰富自己的剧情,孔雀舞在泼水节和各种其他的民俗节日中也有所体现等。这种单独系统出现的文化,在相互渗透的同时,不影响各自主体特征的发挥,反之更有助于其艺术的独立性和丰富性的体现。由此可见,一个民族文化的多样性,是具有极强的独立性和共融性的生命力,这种生命力与整个民族的社会关系的紧密结合是都分不开的,更是整个民族文化的体现。4.3.3 衍生性傣族孔雀文化系统具有衍生性。在整个文化形成系统的同时,其余衍生部分也随之受到影响,产生不同的效益,从而更加突出整个文化的主体。傣族的孔雀文化已经发展成为了一个体系,它不仅在长期发展中扩张到文化领域和艺术领域,而且在其他领域也有所涉及。这种涉及不只是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