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4 管理负责人:指因管理失误发生质量事故的管理人员和(或)所在部门的负责人;4。2.5 连带负责人:指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对其负有管理责任的直接领导、间接领导及主管领导;5 质量责任追究及处分5. 1 追责项目5. 1.1 简朴设计缺点:指在产品和工艺中出现的显而易见的、常识性的设计错误,只需设计、工艺人员认真就可发现和解决的、无需进行系统复杂计算的缺点;5。 1。2 设计重复质量事故:反馈后已改善(含研发人员现场改善),但因底图、有关技术文献未改而在后续发放的图纸、技术文献或在新的设计中又出现同样问题而造成的质量事故;5. 1.3 内部反馈质量事故:下列质量事故或行为均属于内反馈简朴的质量事故:a) 在出厂之前各工序校验后,由检查员发现的或工序转序后由非本工序的其别人员发现的因未按流程、制度、规定、图纸、工艺等作业而引发的简朴的质量事故;b) 在日常工作(含检查)中发现的;不首检、不自检、不按制度、流程、计划、工艺、图纸、原则等作业的行为;c) 影响制造成果或制造作业的简朴设计缺点或设计重复质量事故;d) 各部门数据归集人不按规定报送质量统计数据,造成质量统计不能按期完毕或统计数据严重失真的。5. 1。4 重复质量事故:指一年内已经发生过同类质量事故并由有关人员指出,并统计在案,或同一人员在一年内因同类问题已有过质量处分的质量事故;5. 1.5 管理失误:因下列管理行为引发的质量事故,均属于管理失误:a) 不按流程、制度指挥、调度的;b)对可预见会造成不良成果的问题已发现或已得到报告而不采用方法的;c)对直接下属发生 3 次及以上重复质量问题而不制订纠正防止方法的;b)对内、外审发现的不符合项、问题项不制订合理纠正方法的、或制订了纠正方法不按期整改的,或整治后没有保持,在后来内审、外审中出现同样问题的(注:因资源条件限制,临时没方法实施整治的,在规定时限内向品质部提出阐明,经确认后,方可免责)。5。2 奖罚程序5.2.1 质量奖/惩责任划分a) 全部人均采用直接奖励或罚款;整顿编号0020 00XXXXX 部门规程质量责任追究及激励制度编制审核同意。01。06 制订1 目的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质量成本意识,以形成防止为主和主动改善质量的氛围。实施制度管理,使质量工作做到责任明确、奖惩合理、有据可依.2 范畴合用于我司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全部员工及部门3 职 责3.1 品质部门为质量奖惩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下列具体工作:a) 负责跨部门执行质量奖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