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形测量作业指导书 (一)地形测量工艺流程图 技术设计 踏勘、选点、建标、埋石 仪器检校 控制测量(含图根点测量) 碎部测量数据采集 数据传输与处理 内业编绘成图或清绘 建库打印蓝晒 技术总结报告 检查验收 (二)地形测量方法及要求 一、说明 本指导书只适用于工程施工中局部范围内的大比例尺地形图测量。地形测量控制网点是在施工控制网基础上加密得到的,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应与施工坐标系、高程系统相一致。远离工区时,也可以采用北京坐标系或独立坐标系统。比例尺为 1:200、1:500、1:1000 和 1:2000,按正方形或矩形法分幅。图式符号执行国家最新版本的《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地形测量由于外业数据采集和内业成图所使用的仪器和软件不同而采用不同的方法,不论采用何种方法,成图都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和用户要求。 本指导书中用字母 M 表示地形图比例尺分母。 二、图根控制点(包括测站点)的测量 1.一般规定 1.1 图根点是直接供测图使用的平面和高程控制点,可在各等级控制点上采用经纬仪交会法、测距导线法、全站仪坐标法、三角高程、水准测量、GPS等方法测量。 1.2 图根点或测站点的精度以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中误差来衡量,其点位中误差不应超过图上±0.1 ㎜;其高程中误差不应超过测图基本等高距的1/10。 1.3 为了节约,图根点可以采用临时地面标志。 1.4 图根点的密度因测图使用的仪器不同要求也不同,只要能够保证碎部点的平面高程精度即可。 1.5 测站点可以在测图过程中根据需要随时测放。 2.图根点测量(略) 三、地形测量测绘内容及取舍 地形图应表示测量控制点、居民地和垣栅、工矿建筑物及其他设施、 交通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水系及附属设施、境界、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理名称注记等。并着重显示与测图用途有关的各项要素。 地物、地貌的各项要素的表示方法和取舍原则,除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地形图图式执行外,还应符合如下有关规定。 1.测量控制点测绘 1.1 测量控制点是测绘地形图和工程测量施工放样的主要依据,在图上应精确表示。 1.2 各等级平面控制点、导线点、图根点、水准点,应以展点或测点位置为符号的几何中心位置,按图式规定符号表示。 2.居民地和垣栅的测绘 2.1 居民地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主要附属设施应准确测绘实地外围轮廓和如实反映建筑结构特征。 2.2 房屋的轮廓应以墙基外角为准,并按建筑材料和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