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则细行施例条险保人军VIP专享VIP免费

则细行施例条险保人军_第1页
则细行施例条险保人军_第2页
则细行施例条险保人军_第3页
军人保险条例施行细则 第 1 条 本细则依军人保险条例 (以下简称本条例) 第二十四条规定订定之。 第 2 条 本条例第二条所称军人,均应参加军人保险 (以下简称本保险) ,为被保险人,其范围如下: 一、陆海空军现役军官、士官、士兵。 二、军事情报及游击部队人员,经国防部或国防部授权单位核定阶级,并存记有案者。 三、接受动员、临时、教育、勤务、点阅召集以及其他征、召集短期服役之人员。 国军各军事学校之军费学生,或教育、训练班队之学生,定有给与者,或接受军事训练之补充兵役男,得参加本保险为被保险人。 国防部或国防部授权单位约聘之军事情报人员存记有案者,按其核定等级,比照第一项第二款人员之阶级参加本保险。 国防部及所属单位之文职、教职人员及聘雇人员,国军各军事学校之自费学生,均不参加本保险。 第 3 条 前条第一项各款及第三项被保险人保险有效时间自任官、征集、召集、到职、志愿入营、核定阶级或存记命令生效之日起,至退伍、除役、停役、归休、复员、解除召集、离职、停止或注销存记命令生效之日止。 前条第二项被保险人保险有效时间,自入学、复学或入营报到之日起,至毕业、结业、结训、休学、退学之日止。 国军各军事学校自费学生申请转为军费学生者,自核准生效之日起保险生效。 国军各军事学校军费学生毕业,或教育训练班队学生教育训练期满后任官服现役者,按前条第一项各款规定继续参加本保险者,保险年资应予接续计算。 第 4 条 本保险承保及要保机关 (单位) 区分如下: 一、承保单位:中央信讬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信局) 。 二、要保机关 (单位) : (一) 国防部:军事机关、学校、陆军师或联兵旅、海军舰队部或陆战旅、空军联队或其他同等以上单位。 (二) 教育部:教育部军训处、教育部中部办公室或直辖市政府教育局军训室。 (三)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总局所属各地区巡防局或其他同等以上单位。 (四) 总统府、国家安全会议、国家安全局、交通部中华邮政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依法进用军职人员之机关 (单位) 。 第 5 条 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或有异动时,由要保单位于第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保险生效之日后十五日内,依服役时间长短,检送下列资料,送承保单位办理: 一、不满二个月者:军人保险应征、召集入营或训练分阶人数统计表。 二、二个月以上者:军人保险被保险人姓名册。 第 6 条 本条例第三条所称退伍给付,凡依法退伍、除役、...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