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情形 在劳动关系中,经常要用“工资性收入”这个专门名词,比如经济补偿、社会保险缴纳基数等等,有不少读者对工资性收入讲不清楚,而也有一些用人单位有意在这个问题上浑水摸鱼,侵犯职工的利益。 那么,单位职工的工资性收入应如何确定呢? 其实工资性收入和工资总额的概念是完全一样的,近年来,随着单位分配自主权下放,分配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如模糊工资、承包、租赁工资等;单位还自行增加工资的组成项目,如名目繁多的各种补贴和津贴;工资发放的形式也趋于多样化,如一部分发放现金、一部分注入信用卡、也有的发放两张信用卡;有的单位称发放的职工工资中还包含福利费,无法与工资区分等等。其实,对这个问题,国家统计局和本市早有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应包括全部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不论是由工资科目开支的,还是工资科目以外的其他经费开支的;不论计入成本,还是不计入成本;不论是国家承认的,还是国家不承认的;不论是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免征奖金税项目的;其支付形式,不论是以货币支付,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都应计入工资总额。 一、工资总额的组成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 9月 30日国务院批准 1990年 1月 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 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1、计时工资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运动员体育津贴。 2、计件工资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工会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3、奖金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其他奖金。 4、 津贴和补贴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物价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