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卷装订顺序 一、立卷标准 (一)刑事卷宗的分类 1 、正卷第一部分,诉讼文书卷(包括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单一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诉讼文书和技术鉴定材料合并一卷;共同犯罪案件,如诉讼文书材料超过 2 0 0 页的,可以将综合性材料与属于犯罪嫌疑人个人责任材料分别立卷,技术性鉴定材料单独立卷。 2 、正卷第二部分,证据材料卷。一案涉及多罪的,如超过2 0 0 页,可以按涉及的罪名分别立卷。 3 、副卷,侦查工作卷。 (二)卷宗分册编号的排列序为:诉讼文书卷、证据材料卷、侦察工作卷。每册以不超过 2 0 0 页为宜。 (三)凡撤销案件或未能移送审查起诉,需要归档的案件,应制作案情说明表、制卡人登记表存入诉讼文书卷排列在卷内目录之后,制作卷内备考表存入诉讼文书卷排列在卷宗封底之前。正卷第一部分与第二部分可以合为一卷(正卷),如超过2 0 0 页较多的,仍可分别立卷。 (四)卷宗装订要做到整齐规范,符合立卷归档要求。卷宗应下齐和右齐。一律装订在左侧用线绳装订,做到三孔一线,每孔间距 1 0 厘米,孔边距左延 1 .5 厘米。每册都要从“1”开始编页码,页码写在右上角,如文书材料的背面有字,页码写在左上角。大小不一、残损破缺的材料,要进行裱糊或作裁剪、折叠处理。 二、装订顺序 (一)诉讼文书卷:装订顺序 1 、卷宗封面 2 、主办警官签署意见表(不编页号) 3 、卷内目录 4 、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5 、立案决定书 6 、传唤通知书,拘传证,询问通知书 7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8 、拘留证,拘留通知书 9 、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 1 0 、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 1 1 、复议决定书 1 2 、提请批准逮捕书,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要求复议意见书,检察机关的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检察机关的复核决定书 1 3 、逮捕证,逮捕通知书,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 1 4 、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不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1 5 、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1 6 、羁押期限届满通知书 1 7 、安排律师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决定书,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通知书,不准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1 8 、不予取保候审通知书,取保候审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