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河北省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示范文本2024年版 使用说明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一、《河北省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示范文本》(2024 年版)(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供比选人使用。其中以“ ”标示的内容,由比选人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结合招标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以“/”标示的内容,由比选人选择性使用。二、比选人根据《示范文本》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后,要将实际发布的比选公告编入出售的比选文件中,作为比选邀请。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发布的比选公告应当和比选文件中的公告内容完全一致。三、比选人不得对《河北省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指导意见》已经明确规定的同类项目类别进行细化、调整或重新划分。为了防止通过同类项目的划分限制招标代理机构的竞争,同类项目统一划分为:(1)民用房屋建筑类;(2)工业厂房及设施建筑类;(3)公路桥梁类(含城市道路);(4)水利工程类;(5)电力类(含发电和供电);(6)煤矿类(含煤矿建设、安全改造、技术升级改造);(7)铁道类(含轨道);(8)机场类;(9)污水垃圾处理类(含排水);(10)供水、供气、供热类(含输送管道);(11)水运工程类(含港口);(12)机电设备类;(13)生态环境治理类(含土地整理);(14)其他类。四、《示范文本》第二章“委托招标代理项目概况”的内容由比选人自行编制。编制内容至少包括拟委托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和项目的审批情况。如委托代理项目的投资规模(以项目审批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为准)、资金来源及资金落实情况,建设主要内容、建设地点、建设工期;招标方案核准意见、核准文号等内容。以便于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代理申请书时能够科学合理地配备人员和选择收费报价。五、《示范文本》为 2024 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及时修改和完善。各使用单位对《示范文本》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反馈给河北省进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投标管理处。联系电话:(0311)88600043河北省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2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招标代理机构比 选 文 件比选项目: 比选人(项目建设单位): 年 月 日(盖单位章) 目 录目 录...................... ............................4释 义..................... .............................5第1章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6—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