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 年度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工作目标考核暂行细则(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深化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全面做好 2024 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安徽省 2024 年推动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实施方案》、《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 2024 年主要工作意见》、《关于强化“三车”交通安全与营运综合治理的意见(试行)》等法规、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重点是道路交通安全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实际效果。第三条 考核对象包括区政府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区直成员单位(以下简称各责任单位)。第四条 考核内容(详见附件)包括:(一)工作机制;(二)工作措施;(三)指标控制。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目标考核工作,实行半年和年度考评两次进行,根据自查、复核、抽查、审定四个步骤进行。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工作办公室还将不定期地对成员单位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检查情况纳入半年或年度考核情况。(一)自查。各责任单位对比《2024 年度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工作目标考核表》下达的目标任务,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分别于 7 月 4 日、12 月 19 日前向区政府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上半年和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文字自评报告,全年工作开展情况自评报告须另附《2024 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览表》(参照任务考核表格式制定,全年自评报告一式 15 份)。(二)复核。2024 年 12 月 29 日前,区政府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各责任单位提交的自评报告进行复核、评分。(三)抽查。根据自查和复核情况,由区政府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就重点事项抽查相关责任单位。(四)审定。区政府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将考核情况汇总后,报区政府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审定。第六条 评分标准:考核实行记分制,实行基础分、奖分、扣分三种形式记分。基础分为 100 分。工作成效突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出或形成相应工作特色的,予以加分,未完成工作目标和任务的,予以扣分。(一)对定量目标(不含死亡控制指标分解)的考核以完成任务量 100%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