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2024 年自主招生方案(本方案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为准)根据《浙江教育进展规划纲要》和《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公布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浙高招委[2024]1 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2024 年,我校将继续在社会紧缺、应用性强和具有我校特色的部分专业中试行自主招生。为了切实做好自主招生工作,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严肃招生纪律,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自主招生,要以有助于学校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有助于促进中学全面实施素养教育,有助于体现考生与我校依法自主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为目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与我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育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用机制。 二、招生原则 坚持自主、自律的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法律规范自主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三、组织领导 学校建立自主招生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自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校领导和职能部门、有招生专业的分院的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或成员(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二)建立自主招生工作机构。由学校分管招生和教学的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分院负责同志组成(组成人员见附件)。主要职责是:根据招生方案和实施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制订相关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处理各招生环节的日常工作,讨论处理招生过程中的问题。 (三)学校将根据需要,成立自主招生考核专家组,成员由相关分院领导及专家组成。负责制定本专业自主招生考核方式及考核内容,负责对本分院各专业申请者进行综合素养测试,提供测试结果。 (四)自主招生监督,实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省教育考试院双重监督,学校纪检监察处为自主招生的校内监督机构。 四、招生规模与生源范围 (一)自主招生规模控制在学校年度普高招生计划总数的 10%以内。 (二)自主招生生源面对浙江省。 五、招生工作程序 自主招生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申请报名。遵循考生本人自愿的原则,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我校自主招生申报条件的考生必须仔细填写《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表》,并随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