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区职业病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山城区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委属各二级机构、鹤煤集团总医院: 根据国家和省、市卫生健康委的统一部署,为切实推动用人单位依法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强化源头治理,有效解决我区职业病多发高发突出问题,切实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确保实现我市“十三五”职业病防治规划目标,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在全区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山城区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仔细抓好贯彻落实。 2024 年 8 月 14 日 2024 年山城区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方案实施细则根据国家和省、市卫生健康委的统一要求,为完成好我区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实施细则。 一、监测目标通过开展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主动监测,掌握我区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讨论分析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用人单位工作场所中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及浓度(强度)水平,评估职业病危害因素暴露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为讨论制定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和政策措施提供依据。 具体考核绩效指标包括:一是通过开展主动监测,被监测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 90%以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开展监测的用人单位中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用人单位数/开展监测的用人单位数)×100%; 即 2024 年要求全区共需对 30 个用人单位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主动监测,通过此次监测工作,对在主动监测过程中发现尚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用人单位,要指导用人单位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二是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县(区)覆盖率达到 90%以上对辖区用人单位开展主动监测,监测任务数可依据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用人单位的数量确定。 二、监测范围和对象(一)监测范围。 监测范围覆盖全区两个乡镇、五个办事处。覆盖辖区内所有用人单位。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二)监测对象。 (一)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目的是掌握重点行业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现状。因此,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应突出重点行业和重点危害因素。重点监测行业包括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化工、水泥生产、陶瓷生产、耐火材料制造、石材加工、石英砂加工、玉石加工、宝石加工、汽车制造、蓄电池制造等。重点监测因素包括煤尘、矽尘、水泥粉尘、石棉尘、苯、铅、噪声等。除以上重点监测因素外,另选取“锰”作为自选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