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特别委托项目申请评审书课题名称项 目 负 责 人负责人所在单位填表日期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年月日说明一、项目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必须认真填写本《申请评审书》,并根据委托任务制定项目研究计划。二、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委托项目暂行管理办法》 ,厉行节约,合理使用经费。三、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研究工作,并提供研究成果。项目负责人按期不能完成研究工作时,必须提前至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我办批准后可延期一次。项目负责人完成研究工作后必须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向我办提出鉴定申请。我办在接到申请后的个月内组织至名同行专家进行严格鉴定。鉴定合格者, 由我办颁发结项证书;鉴定不合格者, 项目负责人可根据鉴定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一次修改后重新申请鉴定, 合格者可以办理结项手续, 经过重新鉴定仍不合格者,按撤项处理, 追回研究经费,项目负责人年内不得申请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一、基本情况课题名称负责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年月日行政职务专业职务研究专长所在省 ( 自治区、直辖市 ) 所属系统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省市( 县) 街( 路) 号邮政编码主要参加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专业职务研究专长学历学位工作单位预期成果字数千 字经费 ( 单位:万元 ) 预 计 完成 时 间年月日二、项目设计本课题研究的主要思想、主要观点、主要内容、主要方法;重点和难点分析;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预期研究成果;本课题国内外研究状况述评,主要的中外文参考文献(篇幅不够可另加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