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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VIP专享VIP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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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农 用 地 转 为 建 设 用 地 应 当 办 理 农 用 地 转 用 审 批 手 续 。 农用 地 转 用 审 批 指 农 用 地 按 照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转 变 为 建 设用 地 的 审 批 权 限 和 审 批 程 序 。 农 用 地 转 用 的 基 本 流 程 : ⑴ 农 用 地 转 用 必 须 符 合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 城 市 建 设 总体 规 划 和 土 地 利 用 年 度 计 划 , 因 而 用 地 单 位 应 首 先 向 国 土 、规 划 、 建 设 部 门 咨 询 该 农 用 地 是 否 符 合 上 述 的 各 项 规 划 ; ⑵ 确 认 该 农 用 地 可 以 用 于 建 设 后 , 再 根 据 建 设 部 门 的 要求 , 进 行 和 编 制 建 设 项 目 可 行 性 论 证 , 向 建 设 部 门 提 交 用 地申 请 , 建 设 部 门 审 查 符 合 的 , 颁 发 建 设 项 目 的 《 选 址 意 见 书 》 ,用 地 单 位 应 按 规 定 缴 纳 选 址 规 费 。 ⑶ 用 地 单 位 持 《 选 址 意 见 书 》 向 同 级 国 土 资 源 局 提 出 用地 预 审 申 请 , 由 该 国 土 资 源 局 核 发 《 建 设 项 目 用 地 预 审 报 告书 》 。 ⑷ 用 地 单 位 凭 《 建 设 项 目 用 地 预 审 报 告 书 》 向 建 设 部 门 、环 保 局 等 办 理 立 项 、 规 划 、 环 保 许 可 等 手 续 , 并 缴 纳 各 项 审批 费 用 。 ⑸ 用 地 单 位 再 持 以 上 审 批 文件, 向 原预 审 的 国 土 资 源 局提 出 项 目 用 地 的 正式申 请 。 ⑹国 土 资 源 局 根 据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 城 市 建 设 总 体 规划 和 土 地 利 用 年 度 计 划 , 拟定 农 用 地 转 用 方案、 补充耕地 方案、 征地 方案和 供地 方案, 分不同 类型, 经各 级 人民政府审批 。 ⑺ 由 国 土 资 源 局 具 体 负 责 对 该 农 用 地 的 所 有 权 人 和 使用 权 人 进 行 征 用 , 签 订 补 偿 安 置 协 议 , 按 征 地 程 序 办 理 征 地手 续 。 ⑻ 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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