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 东 合 作 协 议 书 甲 方 : 住 址 : 身 份 证 号 : 乙 方 : 住 址 : 身 份 证 号 : 甲 、 乙 双 方 因 共 同 投 资 设 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以 下简 称 “公 司 ”)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 法》、《公 司 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 协议。 一 、 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 公 司 名称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 住 所: 3、 法定代表人: 4、 注册资 本: 元 5、 经营范围: ,具体以 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 性 质: 公 司 是依照《公 司 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 的有 限责 任 公 司 ,甲 、 乙 双 方 各以 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 额为限 对公 司 承担责任 。 二、股 东 及其出资入股 情况 2 公 司 由 甲 、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 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 元 (1)甲 方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的 %; (2)乙方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的 %;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 司 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 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 司 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 司 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 、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 账号: ),公 司 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 司 账户。 (5)甲 、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 元 (1)甲 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 司 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 司 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 、乙双方均应于公 司 账户开立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 司 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 1 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 、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 司 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 方为公 司 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 司 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3 ( 1) 办 理 公 司 设 立 登 记 手 续 ; ( 2) 根 据 公 司 运 营 需 要 招 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