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百年来社会变迁 与王安石历史地位的沉浮 ——《王安石变法研究史》成果简介 首都师范大学历史系李华瑞教授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王安石变法研究史》(项目批准号02BZS002),最终成果为同名专著,人民出版社2004年6月出版。课题组成员:水潞。 该成果从学术发展史的角度分述南宋时期否定王安石变法的由来和发展,元明清时期对王安石变法的评议和20世纪中国王安石及其变法研究的学术史;对影响南宋以来最高统治者、理学家、浙东学派、史家、四库馆臣、士人、近现代学者及其各类官私史籍和研究论著认识、评议王安石及其变法的价值取向,从政治因素、学术思想和社会结构的变化等理论层面,作了详细的剖析和诠释。 一 在南宋初至晚清近 800年中,对王安石及其变法的评议可分为史家和思想家两大类,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 王安石变乱祖宗法度,“祸国殃民”,最 终导致北宋亡国,这是从南宋至晚清绝大多数史家及思想家评论王安石及其变法的首要观点。而这个观点的出笼恰恰是与南宋初期的政治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宋高 宗为开脱父兄的历史罪责,以靖康元年以来士大夫们的议论,把“国事失图”由蔡京上溯至王安石。绍兴四年五月宋高宗诏命重修《神宗实录》以否定王安石变法为 基调,这一定谳对于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王安石作为北宋亡国元凶的论调,经宋国史至元人修《宋史》所承袭,成为封建时代官方定论。 (二) 荆公新学是王安石变法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自宋理宗取缔王安石配享孔庙之后,荆公新学所遭受的抨击之严厉,要远甚于对新法措施的否定。荆公新学被斥为异 端邪说既与理学与新学在南宋的消长有关,更是理学家们自南宋初期以来不懈批判贬抑的结果。其后,理学被元明清定为一尊的统治思想,荆公新学作为异端邪说遂 成不易之论。 (三) 把王安石的诸项新法称作聚敛之术“聚敛害民”,把王安石的理财思想视作兴利之道“剥民兴利”,是熙宁、元祐时反变法派批评新法的主要观点,但自南宋至晚清 仍是绝大多数史家和思想家评议王安石新法的基本观点之一。这种一致的思想根源是南宋以后评议者与当年的反变法派所持的理论根据都是传统儒家的经济教条“子 罕言利”或“义主利从论”。 (四) 南宋以后,王安石变法总体上是被否定的,但对王安石的部分新法措施则有不同程度的肯定看法。在诸新法措施中,尤以科举改革、免役法、保甲法、保马法得到较多的肯定。这几项新法之所以得到较多地肯定,是与他们在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