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汽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技 术 中 心 企 业 技 术 标 准 Enterprise Technical Standard of SAIC Motor Technical Center SMTCSMTC 90001-2009(V2)代替 SMC 90001-2006 汽车零部件产品标识的一般规定 General rule for identification marking method of auto parts 2 0 0 9 -0 4 -2 1 发布/Issue 2 0 0 9 -0 4 -2 2 实施/Implementation上 汽 股 份 技 术 中 心 技 术 标 准 化 委 员 会 Technical Standardization Committee of SAIC Motor Technical Center 发 布IssueSMTC 90001 —2009(V2) I 前 言 为确保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公司设计开发的汽车零部件产品的可追溯性,使得零部件的标识易于识别和辨认,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SMC 90001-2006《汽车零部件产品标识的一般规定 》的修订,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代替SMC 90001-2006。 本标准与SMC 90001-2006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 将“要求”一章的内容分解为“基本要求”和“具体要求”,使本标准的操作性更强; —— 增加了“4 图样标注”的内容; —— 对文本的前后次序和结构进行了调整。 本标准由基础分标委提出。 本标准由 SMTC 技术标准化委员会批准。 本标准由工程支持部规范管理科负责标准化审核和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部门:工程支持部、车身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建良、柳博雅、肖菁。 本标准于 2006 年 03 月 30 日首次批准发布,2006 年 04 月 01 日实施。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SMC 90001-2006。 SMTC 90001 —2009(V2) 1 汽车零部件产品标识的一般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零部件产品标识的基本要求、具体要求、图样标注和示例。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公司设计开发的、需进行一般标识的汽车零部件产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有强制性标识要求的汽车零部件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SMTC 90007 汽车塑料件、橡胶件和热塑性弹性体件的材料标识与标记 3 要求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