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 议 书甲方:秦皇岛市美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列简称发包人)乙方: (下列简称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1、工程名称:秦皇岛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冷库基础工程(下列简称本工程)2、分包合同内容: 冷库基础施工工程 2.1 本合同分包范畴: 本工程图纸所示的图纸所示的冷库基 础工程劳务及辅材。2.2 本合同劳务作业内容涉及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本工程图纸所规定的冷库基础土建部分全部内容。 ( 2 )、成品保护、垃圾清理、做好工种间的配合等。 3、1)工程地点: 秦皇岛市开发区出口加工区 2) 固定综合单价(成活价): 平方米,此成活价不含税金。3)计量和计价方式:4 )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完活实际测量)。 5)结算金额的计算:固定综合单价乘以实际完毕工程量。6)施工中不发生任何零工。4、工期: 140 天 进场时间:10 月 1 日6 、承包人与发包人商定按下列办法支付: ( 1 )本工程按照每月完毕的工程量 80% 拨付形象进度款; ( 2 )工程全部完活并经验收达成质量合格后,建设单位拨付至总 造价的 95% ,余款作为质量确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全额拨 付。7 、甲方仅负责提供钢材、水泥、砂石料、混凝土、砖等重要材料, 施工所用到的一切机具和辅材乙方必须自行配备,甲方不予提供,施工用水、电由甲方提供。合 同 条 款1、本合同栏杆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包干。综合单价包含施工应用全部辅助材料、加工制作、现场安装、成品保护、管理费、利润、现场协调、施工方法、工程建筑垃圾清运费、材料二次搬运及安装人工费用,政策性文献的规定以及涉及但不限于原材料涨价等合同明示或暗示的全部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2、进场之前向甲方提供具体的材料计划、涉及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材料报告等,并经由甲方、监理建设方验收后方可使用,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材料接受、储存、保管,不得使用不合格产品。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须以甲方给定的施工图和规范等内容进行施工,全部工程内容在施工前,应对照建筑构造施工图及图集规定进行核对,并精心测量,因乙方工作疏忽或失误引发的后果由乙方承当。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定、图纸所示规定范畴和专业规范进行合理的有组织的施工,必须听从甲方给与的技术和施工规定。4、乙方施工期间应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