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山镇第二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评审实施方案(2019 年秋学期)为规范我校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工作,根据黔教办助函【2019】505 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9 年秋季学期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的相关政策,及普安县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审实施方案。一、适用范围和补助标准本《方案》适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每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250 元。二、享受生活补助费对象:1、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的条件:(1)建档立卡的贫困学生;(2)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3)农村低保家庭学生;(4)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1、学校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评审领导小组,学校办公室为具体办事机构,负责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组长:张厂(校长)副组长:旷景宋通粼成员:钟万云卢程郭启超唐明周博马信毕2四、公布本学期学校资助指标和各班贫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指标。(教代会上)1、本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指标:84 人2、各班贫困寄宿生中建档立卡学生的认定班主任审查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村委出证明,交学校评审小组(班主任在复印件上签字)。五、评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程序1、申请。(1)认真填写申请表,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班级、监护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写清家庭基本情况和困难原因,便于存档。(2)做好宣传,保护学生自尊心,防止学生碍于面子不写申请,保证困难学生不遗漏。2、评审。(1)班级初评根据学生的申请和规定的补助条件,认真摸排(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必须享受),确定受助学生对象。注意保护学生隐私和自尊心,不得公开学生申请内容。(2)学校评审学校评审小组在收到班级提交受助学生名单和申请书后,根据补助条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逐一审核,认真评议,拟定享受补助对象。评审小组会议要有规范、完整的会议记录。为保证评审公平,避免出现同一村组学生因在不同班级贫困者未评上而条件较好者评上,学校评审小组进行评审。33、公示。学校将拟定补助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 7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补助学生总数及名单、家庭困难原因、补助金额,举报投诉电话:7462262。公示内容、图片要存档备查。4、档案管理。学校要将相关文件、《申请表》、《花名册》、会议记录、生活补助签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