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南洲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 湖南省株洲市规划设计院 规划分院 2007.12 1 湖南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南洲新区 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科学地指导湖南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南洲新区(以下简称南洲新区)的建设与开发,有效地指导规划的实施,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 本规划是规划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的指导性文件,规划范围内的任何建设项目均应符合本规划的规定和要求。 第三条 本规划法定适用范围为《株洲县县城总体规划(2001-2020)》确定的南洲新区用地范围,超出《株洲县县城总体规划(2001-2020)》确定范围的用地在下一轮总体规划修编纳入规划范围后方具法律效应。 第四条 本规划由文本、图纸和说明书三部分组成。文本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者同时使用,不可分割。图纸和文本中未涉及的指标和规定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湖南省及株洲县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本次规划的编制依据 1、《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2、《株洲县县城总体规划(2001-2020)》, 3、《株洲县城镇空间发展战略研究暨南洲新区概念规划》, 4、国家相关技术规定。 第六条 本规划的解释权及规划实施过程协调处理,由株洲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第七条 规划目标 将本区建设成交通方便、公共设施配套、市政设施齐全、建设标准适当、居住环境舒适优美、工作环境清新宜人、市场经济繁荣的现代化新型城区。 第二章 规模及用地布局 第八条 南洲新区用地规模约2142.5 公顷,居住人口约24 万人。 第九条 用地布局 规划南洲新区为:“一轴、一带,两心、两片”的空间结构。 “一轴”:指南洲大道城市硬质景观轴; “一带”:指临湘江和渌江滨水风光带; “两心”:指行政商贸中心和园区管理中心; “两片”:指核心片区和产业片区。核心片区由行政商贸中心和三个居住组团组成,工业园片区由园区管理中心、四个产业组团和两个居住组团组成。 第三章 土地利用性质 第十条 用地汇总表 序号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用地面积(ha) 所占比例(%) 1 R 居住用地 760.03 35.47 其 中 R2 住宅用地 546.03 25.49 R22 小学、幼儿园、中学用地 47.68 2.23 南 洲 新 区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第 1页南 洲 新 区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第 1页湖南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南洲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 湖南省株洲市规划设计院 规划分院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