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市等1 0 个市、州“二○○○”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 发表时间:2011-6-24 11:42:24 阅读: 990 次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川建价发〔2011〕19 号 各有关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你们关于四川省“二○○○”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请示收悉。根据省建设厅《关于颁发<四川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等三部定额的通知》(川建厅价发[2000]0130 号)、《关于颁发<四川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等三部定额的通知》(川建厅价发[2000]0823 号)和《关于规范建设工程人工费调整测算、发布制度的通知》(川建价发[2008]33 号)的规定,现批准成都市等10 个市、州“二○○○”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见附件)。 一、此次批准的人工费调整幅度从 2011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 二、此次人工费调整适用于2010 年 4 月 2 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以及开工建设,但至 2011 年 7 月 1 日仍未竣工的工程。 三、此次人工费调整按结转工程量分段执行,已办理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四、人工费调整的计算基础是定额人工费,调整的人工费不作为计取其他费用的基础(税金除外)。 附件:成都市等10 个市、州“二000”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表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 成都市等10 个市、州“二○○○”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表 序号 地区 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 ) 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与上次人工费调整幅度差值(% ) 备注 建筑 工程 装饰 工程 市政 工程 安装 工程 维修 工程 仿古园林工程 建筑 工程 装饰 工程 市政 工程 安装 工程 维修 工程 仿古园林工程 1 成 都 市 成都市区(青羊、锦江、金牛、武侯、成华及高新区) 141.00 149.00 141.00 180.00 141.00 141.00 11 13 11 15 11 11 近郊区(龙泉、新都、双流、郫县、温江) 133.00 141.00 133.00 169.00 133.00 133.00 11 13 11 14 11 11 成都市的其他区(市、县) 127.00 134.00 127.00 162.00 127.00 127.00 10 12 10 13 10 10 2 德阳市 德阳市 91.88 88.40 91.88 88.00 91.88 91.88 21.88 20.40 21.88 21.50 21.88 21.88 不含广汉市 旌阳区 89.96 86.52 89.96 86.12 89.96 89.96 19.96 18.52 19.96 19.62 19.96 19.96 绵竹市 87.08 83.69 87.08 83.30 87.08 87.08 17.08 15.69 17.08 16.80 17.08 17.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