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结构按极限状态法设计原则 (1)经验承载能力法; (2)容许应力法:以弹性理论为基础的,要求 max,其中 ns /,n为安全系数。 (3)破坏荷载法:考虑了材料塑性要求: PP ,其中 nPPs /,n由经验确定。 (4)半经验、半概率极限状态法:分项安全系数,主要由概率统计确定,不足的部分由经验确定。 (5)近似概率法:对作用的大小、结构或构件或截面抗力的“可靠概率”作出较为近似的相对估计 (6)全概率法:对影响结构可靠度的各种因素用随机变量概率模型来描述,并用随机过程概率模型去描述,在对整个结构体系进行精确分析的基础上,以结构的失效概率作为结构可靠度的直接度量。 §2-1 极限状态法设计的基本概念 一、结构的功能要求 结构可靠性(度)———结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条件下,完成预定预定功能的能力(概率) 规定的时间——分析结构可靠度时考虑各项基本变量与 时间关系所取用的设计基准期 规定的条件——设计时规定的正常设计、施工和使用的条件,既不考虑认为过失 概率预定功能: (1) 能承受在正常施工和正常使用时可能出现的各种作用—————安全性 在偶然作用发生时或发生后,结构能保持必要的整体稳定性(不发生倒塌)——安全性 偶然作用—如超过设计烈度的地震、爆炸、撞击、火灾等 必要的整体稳定性——在偶然作用发生时或发生后,仅发生局部损坏而不致连续倒塌 (2 )在正常使用时应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适用性 如:不发生影响正常使用的过大变形或局部损坏 (3 )在正常维护条件下,具有足够的耐久性——耐久性 耐久性——结构在化学的、生物的或其他不利因素的作用下,在预定期限内,其材料性能的恶化不导致结构出现不可接受的失效概率 如:不发生由于保护层碳化或裂缝过宽,导致钢筋锈蚀。 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三者总称为结构的可靠性 二、极限状态 1 .极限状态的定义 整个结构或结构的一部分超过某一特定状态而不能满足设计规定的某一功能要求时,则此特定状态称为——该功能的极限状态。 2 .极限状态的分类 国际上一般将结构的极限状态分为三类: (1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结构或构件达到最大承载力或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 ①整个结构或结构的一部分作为刚体失去平衡(如滑动、倾覆等)——刚体失去平衡 ②结构构件或连接处因超过材料强度而破坏——强度破坏 ③结构转变成机动体系——————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