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石化工业COD标准值修改单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包括改、扩)的石化企业,COD一级标准值由100mg/l调整为 120mg/l,有单独外排口的特殊石化装置的 COD标准值按照一级:160mg/l,二级:250 mg/l执行,特殊石化装置指:丙烯腈-腈纶、己内酰胺、环氧氯丙烷、环氧丙烷、间甲酚、BHT、PTA、奈系列和催化剂生产装置。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Integrated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GB 16297-1996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 .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 33 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同时规定了标准执行中的各种要求。 1 .2 适用范围 1 .2 .1 在我国现有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中,按照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锅炉执行 GB13271-9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炉窑执行 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火电厂执行 GB13223-1996《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焦炉执行 GB16171-1996《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泥厂执行 GB4915-1996《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恶臭物质排放执行 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汽车排放执行 GB14761.1~14761.7-93《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摩托车排气执行GB14621-93《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其它大气污染物排放均执行本标准。 1 .2 .2 本标准实施后再行发布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按其适用范围规定的污染源不再执行本标准。 1 .2 .3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T16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 .1 标准状态 指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 325Pa 时的状态。本标准规定的各项标准值,均以标准状态下的干空气为基准。 3 .2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指处理设施后排气筒中污染物任何1 小时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或指无处理设施排气筒中污染物任何1 小时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 3 .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Maximum allowable emission rate) 指一定高度的排气筒任何1 小时排放污染物的质量不得超过的限值。 3 .4 无组织排放 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