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重大涉密活动和涉外保密管理制度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文规定了我公司重大涉密活动和重要涉外活动的保密管理要求。 本文适用于我公司组织的重大涉密活动和重要涉外活动的保密管理。 2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1989 年5 月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1990 年5 月25 日起施行)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保密规定(试行)》(1996 年6 月20 日起施行) 3 定义 重大涉密活动:系指我公司所组织举办或上级机关、单位委托我公司所举办的涉及到国防军工秘密事项的会议(如有关规划、方案论证、成果鉴定、产品定型等)和来宾参观我公司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等大型活动。 涉外活动:系指我公司出国或在境内参加有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参加的科技交流活动以及境外人员来公司参观、交流和工作等活动。 4 重大涉密活动管理 4.1 涉密会议管理程序 涉密会议主办(承办)部门拟定专项保密工作方案,填写《涉密会议保密方案审批表》(见附表一)。 涉密会议保密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4.1.1 确定涉密会议代号及保密工作负责人。 4.1.2 参加会议人员名单(按有效证件造册,控制参加人数)。 4.1.3 参加会议人员保密纪律和注意事项。 4.1.4 会场保密安全检查(包括会场内未 使 用无 线 话 筒 、电 视 监 控、无 线 电 发 射 装 置 等,会场配 备 移 动电 话 干 扰 机以及严 格 对 会场服 务 人员的审查等,见附表二)。 4.1.5 非 正 常 情 况 下 的应 急 措 施。 4.1.6 专项保密方案须 报 保密委员会领 导 审批。 4.1.7 保密办公室 按专项保密方案内容和涉密会议保密措 施(4.2)要求,对 涉密会议进 行监 控和管理。 4.2 涉密会议保密措 施 4.2.1 会议应 选 择 有保密条 件的场所,不 得 在外资 或中外合 资 场所召 开 涉密会议。 4.2.2 会议开 始 由 会议主持 人宣 布 保密纪律和注意事项,会议期 间 其 他 无 关人员不 得 随 意- 2 - 出入会议室。会议休息时,应有专人看守会场。 4.2.3 会议使用的文件、资料要统一编号,分发/收回时要履行签发/收回手续。与会人员要妥善保管好涉密文件、资料,涉密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得复印、携带,因工作需要确需复印、携带的,应严格按照《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执行。 4.2.4 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录音、摄像,不准扩大涉密范围。 4.2.5 会议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