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9 年百例企业上市被否案例研究 2007-09 年百例企业上市被否案例研究 肖海龙,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7-09 年三年里证监会发审委(包括创业板发审委)否决了上百家企业的上市申请,这些公司样本覆盖面较广,比较全面的揭示了企业上市失败可能涉及的各类问题,具有很高的研究和参考价值。我们充分研究和整理了这些案例,可作为风险投资和企业上市的重要参考。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主板IPO 管理办法”)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创业板IPO 管理办法”),企业上市被否的原因主要包括主体资格、独立性、规范运作、持续盈利能力(业务与技术)、财务与会计、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以及创业板企业的成长性等问题。 一.企业的主体资格问题 发行上市条件对主体资格的要求主要包括,发行人历史沿革清晰,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股权清晰,主营业务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等。 有关主体资格的主要法律规定包括,主板IPO 管理办法第8-13条, 创业板IPO 管理办法第10-13 条、第17 条。 主体资格问题主要包括历史出资瑕疵、历史股权转让瑕疵、主营业务和管理层发生重大变化等。 1 . 历史出资瑕疵 相关资产的形成存在瑕疵 【0 8 年例】立立电子通过一系列股权转让和资产收购,将上市公司浙大海纳的资产剥离后申请二次上市,其上市的核心资产和多位高级管理人员均来自浙大海纳,2 0 0 8 年3 月5 日,立立电子首发申请获得通过,在上市前一天,因媒体质疑其涉嫌“资产腾挪、二次上市”,证监会决定对其展开调查,立立电子暂停上市。证监会经调查后认为,立立电子相关资产的形成存在瑕疵,而这个瑕疵可能导致重大权属的不确定性。2 0 0 9 年4 月3 日,证监会发审委否定了宁波立立电子的首发申请,撤销立立电子公开发行股票核准决定,这是证监会首次做出发行撤销决定。 【0 9 年例】天桥起重成立时作为出资的2 2 台设备是原国有企业株起实业的核心资产,且天桥起重成立后一直租赁株起实业的厂房和商标进行生产。2 0 0 5 年株起实业被宣告破产,其资产被拍卖,但两次拍卖均流拍,结果天桥起重以 3 2 4 0万元拍得一直归其使用的价值 5 0 6 3 万元的资产,其相关资产的形成存在瑕疵,可能导致公司资产权属的不确定性。 【0 9 年例】集安益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