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重特大事故综合救援应急预案与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汇编重特大事故综合救援应急预案一、应急工作原则和重特大安全事故分类(一)原则统一指挥原则;部门负责和协调一致原则;紧急处置原则;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二)分类l、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2、重特大建设施工安全事故;3、公路水毁、防滑、地质灾害事故;4、其它重特大安全事故。(三)重特大事故严重程度标准1、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 3—9 人或一次死亡 1—2 人,重伤 10 人以上的事故;2、特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 10 人以上的事故;3、重特大安全事故经济损失的具体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二、重特大事故的现场组织和报告(一)重特大事故发生以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二)重特大事故发生以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市公路局,市公路局接到报告后立即报上级公路、交通主管部门和市人民政府,上述报告应在 1 小时内完成,责任单位应在 8 小时内向市公路局书面报告,市公路局应在 24 小时内向市交通局、市公路局书面上报事故情况。(三)重特大事故报告内容1、时间、地点、单位;第 1 页 共 15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3、事故原因初步推断;4、事故发生后实行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事故处理基本情况及善后处理情况;6、事故报告单位。(四)重特大事故发生以后,责任单位及市公路局相关股室应立即派员赶赴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五)配合上级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工作。(六)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及疏通交通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拍摄现场图片或录像并做好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件。(七)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市公路局根据实际需要可调度一切可能的人力、物力、交通工具参加抢险。三、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系统(一)成立市公路局重特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共同完成预防和处置任务。领导小组负责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决策抢救方案,协调各单位部门参加抢险,将伤亡和损失减少到最低。(二)重特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行政局长任组长,各分管责任单位的副局长和分管安全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责任单位的负责人和责任股室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要职责是传达领导小组的指令,协调各应急小组的统一行动,及时了解掌握事故抢救进展情况,对外发布信息。四、重特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