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第一节景区卫生管理工作标准第一条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所属景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制度。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属景区的环境卫生管理。第二条内容1、景区景管部在景区第一负责人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景区内的环境卫生,努力创造清洁良好的游览环境,认真树立 A 级旅游景区的形象。2、保洁人员工作期间要统一着装,佩戴工作证。不得迟到、早退、脱岗、怠岗和聚堆聊天。3、清洁工作实行分工、分区、分片管理,定岗、定责、定人保洁。景区划分为若干卫生管理责任区,分别由指定人员负责。并在该卫生区域设置规范统一样式的《环境卫生责任监督牌》,标牌上注明责任人和管理范围等信息。4、各景区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足够垃圾箱(80 米/个),垃圾不能外溢,做到无异味,日产日清,每天必须把景区内的垃圾清运到指定地点,实现垃圾集中处理。5、各景区按照《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建立健全景区公共厕所专人全日制保洁制度,切实改善景区公共厕所卫生状况。6、各景区每天在规定上午上班时间(夏季上午 7:00,冬季上午 7:30)之前,必须完成本景区的第一次大清扫。在重大节庆、活动期间,视情况调整作业时间。7、各景区应实行卫生“跟踪清扫制”,新置弃的垃圾停留时间旺季不得超过 15 分钟,淡季不得超过 10 分钟。全天候保持景区内游步道、垃圾箱、草坪、地面、水圳、水井、水沟、水池等区域内环境卫生的干净整洁。8、每日对垃圾箱表面进行擦洗,保持外表干净、整洁,及时清理,确保无外溢现象。垃圾箱内垃圾蓄满至一半予以清理,如有湿物随有随清。9、每周一,各景区第一负责人必须组织全体员工开展一次卫生大扫除,包括办公场所、员工宿舍、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厕所、景点户等区域的卫生清扫以及路边、墙角、墙面、水沟、花台、水井等各处杂草都必须及时拔除,务必做到卫生清理全面彻底,不留任何卫生死角。10、各景区应积极协调景区所在乡(镇)、村及卫生、城乡管理监察等有关部门的关系,定期整治景区乱堆、乱放、乱丢及占道经营、流动摊贩、尾随兜售、强买强卖等损害旅游者权益、扰乱景区经营秩序、影响景区形象的行为。10、各景区应积极宣传教育游客、村民、经营户树立环境保护意识,做到文明旅游、安全旅游。第三条工作要求1、保洁人员对自己责任地块内的所有游览设施(包括垃圾箱、标牌、厕所、凉亭等)负有看护的责任。每天对责任段内的各种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洁,发现损坏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