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航摄安全作业基本要求一、无人机飞行高度和总航程是影响飞行安全的重要指标,技术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1、设计飞行高度应高于摄区和航路上最高点 100m 以上;2、设计航线总航程应小于无人机能到达的最远航程。二、实地采集信息工作人员需对摄区或摄区周围进行实地踏勘,采集地形地貌、地表植被以及周边的机场、重要设施、城镇布局、道路交通、人口密度等信息,为起降场地的选取、航线规划、应急预案制订等提供资料。三、起降场地坐标实地踏勘时,应携带手持或车载 GPS 设备,记录起降场地和重要目标的坐标位置,结合已有的地图或影像资料,计算起降场地的高程,确定相对于起降场地的航摄飞行高度。四、场地选取:1、常规航摄作业根据无人机的起降方式,寻找并选取适合的起降场地,非应急性质的航摄作业,起降场地应满足以下要求:a)距离军用、商用机场须在 15km 以上;b)起降场地相对平坦、通视良好;c)远离人口密集区,半径 200m 范围内不能有高压线、高大建筑物、重要设施等;d)起降场地地面应无明显凸起的岩石块、土坎、树桩,也无水塘、大沟渠等;e) 附近应无正在使用的雷达站、微波中继、无限通信等干扰源,在不能确定的情况下,应测试信号的频率和强度,如对系统设备有干扰,须改变起降场地;f)无人机采用滑跑起飞、滑行降落的,滑跑路面条件应满足其性能指标要求。2、应急航摄作业灾害调查与监测等应急性质的航摄作业,在保证飞行安全的前提下,起降场地要求可适当放宽。五、飞行检查与操控(一) 飞行前检查每次飞行前,须仔细检查设备的状态是否正常。检查工作应按照检查内容逐项进行,对直接影响飞行安全的无人机的动力系统、电气系统、执行机构以及航路点数据等应重点检查。每项内容须两名操作员同时检查或交叉检查。1、设备使用记录记录使用设备的型号和编号(见表 1),用于设备使用时间的统计、故障的查找和分析。表 1 设备使用记录表名称飞行平台发动机飞控任务设备监控站遥控器弹射架降落伞型号编号2、地面监控站设备检查检查地面监控站设备并记录检查结果(见表 2),存在问题的应注明。表 2 地面监控站设备检查项目检查项目检查内容线缆与接口检查线缆无破损,接插件无水、霜、尘、锈、针、孔无变形、无短路监控站主机放置应稳固,接插件连接牢固监控站天线数据传输天线应完好,架设稳固,接插件连接牢固监控站电源正负极连接正确,记录电压数值3、任务设备检查检查任务设备并记录检查结果(见表 3),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