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主席在特约监督员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各位委员、同志们:在全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时期,今天我们召开市政协特约监督员工作座谈会,主要是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机制部署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加强和改进政协特约监督工作,切实提升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实效。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一项主要职能,政协委员按照法定程序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监督员,是政协民主监督和政协委员履职的重要形式。自去年以来,市政协已累计向 5 个单位推荐了 19 名特约监督员,累计开展各类特约监督、庭审观摩、民意调查等活动 30 余次。广大政协委员、尤其是担任特约监督员的政协委员,通过主动学习掌握特约监督所需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专业知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有序开展民主监督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对聘任单位改进工作、提高效能,转变作风、提升形象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得到了邀请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好评,扩大了政协工作的影响,增强了政协委员履职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各聘任单位通过邀请特约监督员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及时向特约监督员介绍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积极支持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有力促进了全市各行各业行风政风的进一步好转。刚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等单位负责人围绕聘任特约监督员工作作了交流发言,*等委员围绕发挥民主监督职能畅谈心得体会,与会委员和相关部门还就进一步有效开展民主监督提出意见建议。希望市政协委员委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参考,进一步完善特约监督员工作体制机制,使相关单位的工作能够更加顺应现代要求,更好服务人民群众。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实做细特约监督员工作再讲三点意见供大家参考:一、深刻认识做好特约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庆祝中国人民协商会议成立 75 周年大会讲话中指出,要发挥协商式监督作用,增强民主监督实效,助推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为我们开展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大家一定要充分认识到:特约监督工作既是国家民主的制度安排,也是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形式。1989 年,中共中央出台《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协商制度的意见》首次明确提出:“聘请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和教育督导员”,政协委员担任特约监督员工作机制由此诞生。其后,中央有关文件多次强调了政协委员担任特约监督员工作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