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1、ABC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甲公司20×8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A 注册会计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根据审计业务的要求,组建了甲公司审计项目组。 假定存在下列情形,要求:针对上述情形,分别判断是否对审计独立性构成威胁,并简要说明理由。 (1)A注册会计师以市场价购买甲公司开发的房产一套,并一次性支付房款 150 万元。 (2)A注册会计师的岳母于 20×7 年购买甲公司发行的企业债券,面值 2 000 元,即将到期。 (3)接受委托后,项目组成员 B被甲公司聘为独立董事。为保持独立性,在审计业务开始前,ABC会计师事务所将其调离项目组。 (4)ABC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C 不属于项目组成员,其妻子继承父亲遗产,其中包括甲公司内部职工股20 000股。 (5)项目组成员 D 的堂兄在甲公司担任后勤部副主任。 【答案】 (1)对独立性不构成威胁。项目组负责人按照市场价格购买房屋,且款项已经全部支付与甲公司之间不存在经济利益关系,对独立性不产生威胁。 《 (2)对独立性构成威胁。项目组负责人的直系亲属的直接经济利益,视同注册会计师本人的直接经济利益,对独立性产生威胁。 (3)对独立性构成威胁。会计师事务所的员工同时担任审计客户的独立董事,所产生的自我评价、经济利益威胁非常重大,以致没有防范措施能够将其降至可接受的水平,所以即使调离项目组,对独立性的威胁也非常重大。 (4)对独立性构成威胁。如果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及其直系亲属从审计客户获得直接经济利益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例如,通过继承、馈赠或合并产生的),不允许拥有这些利益,故产生对独立性的威胁。 (5)对独立性不构成威胁。项目组成员 D 的堂兄不属于其直系亲属,且堂兄的工作与财务报表的编制没有直接的关系,所以对项目组成员 D 不构成独立性的威胁。 2、ABC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甲公司20×8 年度财务报表,并委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审计项目组负责人。在审计过程中,审计项目组遇到下列与职业道德有关的事项: (1)A 注册会计师与甲公司副总经理 H 同为京剧社票友,经H 介绍,A 注册会计师从其他企业筹得款项,成功举办个人专场演出。 (2)审计项目组成员 B与甲公司基建处处长I 是战友, I 将甲公司职工集资建房的指标转让给B,B按照甲公司职工的付款标准交付了集资款。 (3)审计项目组成员 C与甲公司财务经理 J 毕业于同一所财经院校。 (4)审计项目组成员 D 的朋友于 20×7 年2 月购买了甲公司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