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房屋租赁 合 同 书 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制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须知 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二)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包括: 1、个人 大陆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港澳台居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境外人士:护照(有居留许可或入境签证)。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2、单位 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部队证件、境外企业合法开业证明(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境外企业合法开业证明须附中文译本,未经中国相关职能部门认证的,需经使领馆公证或认证。 (三)共有房屋出租的,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 (四)授权委托 1.产权为个人:须出具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载明委托事项和签署地;若无法取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的,须出具经委托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复印件。当事人在境外签署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和认证。 2.产权为单位:经办人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还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载明委托事项和签署地。当事人在境外签署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和认证。 (五)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房屋信息编码卡: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证件号码: 承租方(乙方):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证件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深圳市 区 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产权人或合法使用人为: ;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及号码: 。 第二条 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房屋出租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