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安全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集装箱装运危险货物的装箱安全基本要求、装箱前准备工作、危险货物装载操作规则、封箱操作、装箱后要求以及记录与单证等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海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是运输、仓储、生产、经营和监督管理部门对装箱安全质量进行控制和检查的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适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 694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 12268 危险货物品名表 GB/T 17271 集装箱运输术语 中国船级社 集装箱检验规范 IMO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IMO 1972 年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标准适用于本标准。 3.1 危险货物 dangerous cargo 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污染危害等特 性,在 运输过程 中,容易造 成人 身 伤 害、财 产损 失 或者 环 境 污染而需 要特 别 防 护 的物质或物品。国际海上 运输执 行《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国内海上 运输执 行 GB 6944 和 GB 12268。 3.2 装箱 packing 将包件和/或成组件或集合包件装入货物集装箱中。 3.3 包件 packages 经过包装的整个产品,包括包装和将要运输的内装物。 3.4 积载 stowage 危险货物包件在集装箱箱内的配置和堆装。 3.5 检验合格标记 a satisfactory survey mark 检验机构对集装箱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后,检验合格的集装箱给予签发集装箱检验证书,并授予相应标记,该标记应置于安全合格牌照上,或靠近安全合格牌照处。 4 危险货物装箱基本要求 4.1 集装箱 4.1.1 集装箱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等均应符合IMO《1972 年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或《集装箱检验规范》的规定,并持有相应的证书。 4.1.2 集装箱应显示安全合格牌照和检验合格标记。 4.2 危险货物包装 4.2.1 包装 4.2.1.1 海运危险货物的包装应坚固并处于完好的状态,可能与货物相接触的内表面应不会受所装货物的危险性影响并能经受装卸和海运的一般危险。 4.2.1.2 海运危险货物的包装应经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持有相应的合格证明,并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