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欠款的利息问题及案例 1 3 9 北京市正海律师事务所主任 杨磊 本案是《中国建设工程律师网》杨磊、韩涛律师承办的建设工程纠纷案例(判决书附后)。本案的特点是通过诉讼,律师不仅为当事人要回了五百万工程款,同时还要回了100 万元的利息和违约金。在此,我们认为有必要将工程欠款的利息问题,进行介绍,以便施工企业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一、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那么是不是约定多高的利息法院都要支持呢。 1991 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 条规定“民间 借贷的利率可 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 地人民法院可 根 据 本地区 的实 际 情 况 具 体 掌 握 ,但 最高不得 超 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 倍 (包 含 利率本数 )。超 出 此限 度 的,超 出 部 分 的利息不予保 护”。因 此,在合同中约定利息如 果 超 过上 述 规定,就 是显 失 公 平 ,法院不会 支持。 但 是,我们建议 合同中的利息,还是约定高点为好。因 为,不是每 一个 施工合同纠纷都是通过诉讼解决的,很 多有信 誉 的企业都可 以按照合同约定执 行。 二 、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虽 然 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但 是只 要发包 方 欠付了工程款,你 就 可 以依 照此条规定主张同期同类贷款利息。这 一条对于施工企业非 常 重 要,工程欠款争 议 一般 数 额 比 较 大 ,有的一拖 好几 年,最后还要通过诉讼解决,旷 日 持久 。如 果 施工企业放 弃 欠款利息,损 失 就 更加惨 重 。 有 的 企 业 认 为 , 如 果 在 合 同 中 没 有 约 定 利 息 , 就 认 为 不 能 主 张 利 息 。 你 不 主 张 , 法 院也 不 会 依 职 权 主 动 支 持 。 民 事 权 利 分 为 约 定 权 利 和 法 定 权 利 。 属 于 约 定 权 利 的 , 如 果 当 事 人未 在 合 同 中 约 定 此 项 权 利 , 那 么 当 事 人 就 不 享 有 该 项 权 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