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航局在应急指挥方面的职责及依据 政府行政值班部门在应急指挥中的职责 政府值班部门主要承担先期应急指挥工作,当专项应急指挥部成立后,值班部门的应急指挥权将移交给专项应急指挥部。实践证明,各级政府值班部门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充分发挥了“临时应急指挥部”的作用,为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降低社会危害性做出了重要贡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当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级政府负责应急指挥工作的机构主要有两个:一个是政府办公厅(室)下属的行政值班部门(以下简称“政府值班部门”):另一个是启动专门应急预案后成立的专项应急指挥部。政府值班部门主要承担先期应急指挥工作,当专项应急指挥部成立后,值班部门的应急指挥权将移交给专项应急指挥部。实践证明,各级政府值班部门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充分发挥了“临时应急指挥部”的作用,为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降低社会危害性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政府行政值班部门与专项应急指挥部的区别 各级政府的行政值班部门与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存在以下五点不同: (一)机构的主体不同 政府值班部门是隶属政府办公厅(室)的常设职能部门,承担着政府机关日常行政值班职责,工作人员主要来源于政府办公厅(室)内部。专项应急指挥部是在特定情况下成立的临时性机构,属于非常设机构,而且人员往往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由某一个职能部门为主,多个部门工作人员混合组成。倒如:以卫生部门为主组成的突发传染病专项应急指挥部、以水利部门为主组成的防汛抗旱专项应急指挥部等。 (二)工作职责范围不同 政府值班部门工作职责内容大于专项应急指挥部的职责范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是政府值班部门职责工作内容中的一项,它还承担着政府日常的办文、办会、办事等秘书性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督办的有关工作。而且,大多数的政府值班部门还担负着“12345”政府为民服务网络热线等项工作。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则只是针对某一特定事件履行应急处置的职责。 (三)执行应急指挥职能的条件不同 政府值班部门执行应急指挥职能的条件比专项应急指挥部更加宽泛。主要包括:一是灾害等级低于相关应急预案启动规定的突发事件;二是突发事件的灾害损失和发展趋势在常规应急力量可控范围内的突发事件:三是虽然达到启动相关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