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一章 语言文字规范第一节 汉字及汉字使用规范 一,汉字及其特点 汉字历史:五六千年以前,山西西安半坡遗址出土的彩陶。 汉字构造方法:六书(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前 4 种为造字法,后 2 种为用字法),形声字占 90%以上,逐渐增多。 七种字体:甲骨文、金文、篆书、隶书、楷书、草书、行书 汉字特点:1,表意体系,汉字与汉语语音不发生直接联系;2,一个汉字代表一个音节(例外:儿话音);3,不实行分词连写。 二,汉字构造单位:笔画(横、竖、撇、点、折)、偏旁。 部首:具有字形归类作用的偏旁。采用部首给汉字归类,始于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 三,汉字整理P9 1,简化笔画:国务院1956 年公布《汉字简化方案》,推行简化字。1986 年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简化字总表》。简化原则“约定俗成,稳步前进”。 2,精简字数:从俗、从简,废除一部分异体字。 繁体字异体字保留:1,文物古迹;2,姓氏中的异体字;3,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4,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5,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6,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汉字标准化:四定:定量、定形、定音、定序。 通用现代汉字的排列顺序:义序法、音序法、形序法。 区分“象、像、相” 四,规范汉字:1992 年 7 月《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指出:1986 年 10 月《简化字总表》、1988 年 3 月《现代汉语通用字表》收录汉字。不规范汉字:《简化字总表》中简化的繁体字,1986 年废止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中简化字,1955 年淘汰的异体字,1977 年淘汰的计量单位旧译名用字,自造简体字及 1965 年淘汰的旧字形。 2000 年 10 月,九届十八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1965 年《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 别字是错字的一种。 P23 易误字举例 第二节一,1958 年《汉语拼音方案》,在直音法、反切法和注音字母等注音方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 五部分:字母表、声母表、韵母表、声调符号、隔音符号。 三用途:1,给汉字注音;2,作为推广普通话的工具;3,作为少数民族创制改革文字的基础、帮助外国人学习汉语,用来音译人命、地名和科学术语以及编制索引和代号。 1 9 9 6 年《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规定了现代用《方案》拼写现代汉语的规则,规定以词为拼写单位。内容包括:分词连写法、成语拼写法、外来词拼写法、人名地名拼写法、标调法、移行规则等。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