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分等定级规程 1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农用地分等定级工作的目的、任务、对象、内容、程序、方法、成果要求、成果的检查验收、成果更新和应用,以及建立技术档案等。 本规程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1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1 9 8 4 年 9 月); 2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 3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1 9 9 7 年 1 0 月 7 日发布)。 第一篇 总则 3 总则 3 .1 农用地分等定级的目的与任务 3 .1 .1 农用地分等定级的目的 农用地分等定级的主要目的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农用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提高农用地管理水平提供依 据 ; 为科学量 化 农用地数 量 、质 量 和分布,实施 区域 耕地占 补 平衡 制度 和基 本农田保护 制度 提供依 据 ; 为理顺 土地价 格体系 、培 育 完 善 土地市 场 ,促 进土地资 产合理配 置 ,开 展 土地整理、土地征 用补 偿 、农村 集 体土地使用权 流 转 等工作提供依 据 ; 为实行农业税 制改 革 ,公 平合理配 赋 征 收农业税 提供依 据 。 3 .1 .2 农用地分等定级的任务 根 据 农用地的自 然 属 性和经 济 属 性,对农用地的质 量 优 劣 进行综 合评 定,并 划分等别 、级别 。 3 .2 农用地分等定级的对象 农用地分等定级规程 2 农用地分等定级的工作对象是行政区内现有农用地和宜农未利用地,不包括自然保护区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永久性林地、永久性牧草地和永久性水域。 3 .3 农用地分等定级的体系 农用地分等定级采用“等”和“级”两个层次的工作体系。 3 .3 .1 农用地等 农用地等别是依据构成土地质量稳定的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农用地质量综合评定。农用地等别划分侧重于反映因农用地潜在的(或理论的)区域自然质量、平均利用水平和平均效益水平不同,而造成的农用地生产力水平差异。 农用地分等成果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可比性。 3 .3 .2 农用地级 农用地级别是依据构成土地质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