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岗位责任制 理事会职责 一、组织召开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并向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其它需要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的事项。 二、在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执行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策。 三、制定本社的生产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 四、设置内部管理机构,聘用或解聘合作社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并制定奖惩办法和报酬标准。 五、代表本社对外签订协议、合同和契约。 六、组织社员参加培训和开展各种互助协作活动。 七、组织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 八、接受监事会对本社生产、经营、分配、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并对监事会提出的监督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 九、讨论本社社员的加入、退出、除名、继承等事项。 十、履行本社章程和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理事长岗位职责 一、主持理事会的全面工作,组织召开理事会、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 二、制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 三、主管合作社财务部工作,按照费用开支制度审批合作社的费用开支。 四、代表合作社承担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产业发展的科技推广应用,全面负责合作社的生产、加工和营销,并代表合作社签订营销及收购协议、合同和契约。 五、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反映社员的意愿和要求,充分发挥合作社在生产、加工、营销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搞好各种优惠政策的落实,做好协调服务。 监事会职责 一、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对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收支及盈余分配情况,负责对本社的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并向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审计结果。 三、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四、向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提交监事会工作报告和各项决议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 五、列席理事会会议,向理事会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建议召开临时理事会、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 七、履行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执行监事岗位职责 一、主持监事会的全面工作,组织召开监事会; 二、向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作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监督理事会及管理工作人员的职责履行、制度执行情况; 四、监督检查合作社生产计划、营销计划的完成情况,资金积累及盈余分配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