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 答 :《 治 安 管 理 处 罚 法 》 第 40 条 规 定 了 侵 犯 人 身 权 利 行为 , 即 有 下 列 行 为 之 一 的 , 处 十 日 以 上 十 五 日 以 下 拘 留 , 并处 五 百 元 以 上 一 千 元 以 下 罚 款 ; 情 节 较 轻 的 , 处 五 日 以 上 十日 以 下 拘 留 , 并 处 二 百 元 以 上 五 百 元 以 下 罚 款 ; ( 一 ) 组 织 、胁迫、诱骗不满十 六周岁的 人 或者残疾人进行 恐怖、残忍表演的 ; ( 二 ) 以 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 劳动; ( 三) 非法 限制他人 人 身 自由、非法 侵 入他人 住宅或者非法 搜查他人 身 体的 。 2、不服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可以怎么办? 答 : 根据《 治 安 管 理 处 罚 条 例》 第39 条 规 定 , 对公安机关的 行 政拘 留 处 罚 , 当事人 不服的 , 在接到通知后五 日 内,可以 向上 一 级公安 机关提起行 政复议, 当事人 对上 一 级公安机关的 行 政复议仍不服的 , 可以 在接到通知后五 日 内再向当地人 民法 院提起诉讼。这就是说, 当事人 对公安 机关做出的行 政拘 留 、处 罚 不服、不能直接向人 民法 院提起行 政诉讼,必须先向上 一 级公安 机关申请行 政复议, 对行 政复议仍不服时, 方可向人 民法 院提起行 政诉讼; 同时还要注意, 一 定 别错过了 法 定 期限。 3、为索取欠款而将债务人私自关押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答 : 《 刑 法 》 第 二 百 三 十 八 条 对 非 法 剥 夺 他 人 人 身 自 由行 为 的 非 法 拘 禁 罪 作 了 规 定 。 所 谓 非 法 拘 禁 罪 , 是 指 拘 禁 他人 或 者 以 其 他 方 法 剥 夺 他 人 人 身 自 由 的 行 为 。 从 犯 罪 构 成 的 角 度 来 看 , 为 索 取 欠 款 而 将 债 务 人 关 押 的行 为 , 符 合 非 法 拘 禁 罪 的 构 成 要 件 。 非 法 拘 禁 是 继 续 犯 , 即该 行 为 自 开 始 至 恢 复 被 害 人 的 人 身 自 由 期 间 内 始 终 处 于 继续 状 态 。 持 续 时 间 的 长 短 , 对 于 行 为 的 危 害 程 度 有 直 接 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