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建设局地震应急预案 一、总则 1 .1 目的 临汾市是地震多发区,地震发生的频率高、强度大、灾害重。为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临震应急和震后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中建设工程灾害、人员伤亡与经济损失,根据市政府《临汾市地震应急预案》、《山西省建设厅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结合实际,现制定本预案。 1 .2 工作原则 地震应急工作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快速反应,便捷高效的原则。 1 .3 适用范围 市建设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遵守本预案。全市建设系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抗震防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抗震防灾意识,并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 1 .4 地震灾害分级 根据地震的强度及其灾害程度,地震灾害事件分为四级,作为地震应急分级负责和应急预案启动的依据: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发生 7 .0 级以上 地震,或 造 成 3 0 0 人以上死 亡,产 生特别重大社 会 影 响 的地震。 重大地震灾害,是指发生6 .5 -6 .9 级地震,或 造 成5 0 人以上 、3 0 0 人以下 死 亡,产 生重大社 会 景响 的地震。 较 大地震灾害,是指发生 6 .0 -6 .4 级地震,或 造 成 2 0 人以上、5 0 人以下死亡,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地震。 一般地震灾害,是指发生 5 .0 -5 .9 级地震,或造成 2 0 人以下死亡,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地震。 1 .5 事权划分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由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灾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分别启动地震应急预案。建设部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启动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响应。 重大地震灾害由省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灾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分别启动地震应急预案,省、市、县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启动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响应。根据灾情,部署建设部应急救援事宜。 较大地震灾害由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并指导下级人民政府的应急工作。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启动应急预案,根据震情、灾情,部署对口应急救援事宜。 一般地震灾害由县级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启动应急预案,并指导下级人民政府的应急工作。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灾区人民政府的请求,实行对口应急救援。 5 .0 级以下的强有感地震事件或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