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临床科室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各临床科室应安排一、二、三线值班。一线班由住院医师及住院总医师担任,二线班由主治以上医师担任,三线班由副主任以上医师担任。 (二)值班医师均实行 24小时值班制。值班医师应准时接班,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值班时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串岗,联系工作、在院内会诊必须说明去向。值班时不准干私活和玩忽职守。 (三)值班医师应完成本职日常工作,临时负责处理全病区所有病人的诊疗问题,完成急诊病人入院病史或入院录的书写及必要的医疗处置,遇有疑难问题及危重抢救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协助处理,必要时向院总值班或医务处汇报。 (四)值班医师应经常巡视病房,及时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休息。 (五)临床各科应设医师交接班本,值班医师对新入院病人要逐一交班,各治疗组医师应有重点地将本组需交班病人情况记录于交班本上,各治疗组的危重手术病人必须交班,记录时应注明病人床号、姓名、诊断、病情和应当注意的问题,必要时应床旁口头交、接班,重病人必须床旁交接班。接班后的值班医师在全面了解病人情况的基础上,对前一班医师交待的医疗任务逐项完成,并将病情变化和完成的诊疗操作记录于病程录和交班本上。交班本的记录,治疗组和白班用蓝黑墨水,夜班或死亡病人记录用红色墨水钢笔;原则上由实习医生或住院医生完成记录,具有法定执业医师资格的值班医生修改、签名。夜班值班医师在次日科室晨会上对交班的观察病人作重点交班,危重病人应床旁交接班。 (六)值班医师在值班期间如遇有重大抢救或成批病人住院时,应及时向院总值班和医务处汇报,必要时应向分管业务院长汇报,由院总值班和医务处组织抢救和诊治,详见“突发性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七)住院总医师实行 24小时值班制。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休息。每周休息二个半天、一个晚上。原则上内科安排在工作日休息,外科安排在双休日休息。住院总休息时,由二线班代班上岗。 (八)二线值班医师原则上亦实行 24小时值班制,科室有条件应安排住宿或不离开医院(家),随叫随到,但必须在病房坚持到晚上10:30方可离开病房。 (九)住院医师非值班时间,晚上至 9:30时方可离开科室或轮转科室。 (十)各科室通信装置由住院总医师或二线值班医师携带,以便及时联络。 (十一)交(接)班记录遵照安徽省卫生厅《病历书写规范(修订版)》第 5章第 14节内容执行。 (十二)临床医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