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一章 概述第一节 著作权的概念和性质一、概念广义:民事主体对其作品以及相关客体所享有的权利 著作权+邻接权狭义:民事主体对其作品所享有的权利 著作权邻接权:相关权利 作品传播者的权利 作品或不是作品但有价值的传播者的权利二、性质产权权利理论;非物质财产理论;人身权利理论;人身-经济权利理论(我国);知识权利理论第二节 著作权法的概念和沿革一、著作权法:调整由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所产生之社会关系的法律法律规范的总论二、历史沿革(一)著作权制度的萌芽和进展法律是随着印刷技术的进展的产物,是由禁止翻印的特许权或特别保护措施进展而来第一部成文著作权法 1709《安娜法令》(二)中国的著作权制度1、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著作权法是 1910 年清朝政府颁布的《大清著作权律》2、北洋政府和国民党政府分别于 1915 年和 1928 年颁布著作权法3、1986 年《民法通则》第 94、118 条对保护著作权做了直接规定4、1990 年颁布新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5、2001 年 10 月 27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著作权法>的决定》6、2024 年 2 月 26 日第二次修正 (被迫修法) 第二章 著作权客体第一节 作品的概念与特征一、作品的概念 作品,是指文学、文艺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制造成果。 二、作品的特征作品是思想或感情的表现形式。 Trips 协议第 9 条第 2 款:版权保护应延及表达,而不延及思想、工艺、操作方法或数学概念之类。独创性或原创性。 可复制性第二节 作品的类型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类型一、一般作品1.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2.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杂技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美术、建筑作品。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建筑作品,是指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