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基金基金份额转让协议书甲方(受让方):身份证号/注册登记号:主体类别:口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其他:联系方式:地址:乙方(转让方):身份证号/注册登记号:主体类别:口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其他:联系方式:地址:鉴于:1. 乙方系“XX 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合法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乙方拟将其持有的本基金共计 XX 万份额(以下简称“标的基金份额”)全部转让给甲方。2. 甲方符合本基金的合格投资者的条件,自愿以合法所有的资金受让标的基金份额。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将基金份额标的转让予甲方相关事宜(以下简称“本次份额转让”),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一、标的基金份额转让1、乙方同意将其合法持有的标的基金份额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及条件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及条件受让标的基金份额。2、甲、乙双方同意委托本基金管理人代为办理标的基金份额转让过户手续,并委托基金管理人向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发出本协议附件中的基金份额转让指令(下称“基金份额转让指令”);鉴此,甲乙双方同意接受基金管理人对本次标的基金份额转让的审查,并应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合理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3、自本次份额转让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甲方应作为标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标的基金份额相关的全部权益(包括此前累积的应付而未付的收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及风险。二、转让价格及过户费1、乙方将其合法持有的标的基金份额(即:XXXX 基金份额 XX 万份),以每份额人民币 XX 元(小写:¥【】)的价格转让予甲方,本次标的基金份额转让的价格共计人民币【】元。2、本协议项下份额转让的过户费按转让的每份基金份额发行面值的 0.XX%计算,本次过户费金额为:人民币 XX 元(小写:¥【】),由口转让方□受让方□基金管理人支付。三、转让资金及过户费的支付A、□本次份额转让使用注册登记机构的募集账户作为转让资金的划拨账户。1、甲、乙双方在此同意使用注册登记机构的募集账户作为转让资金的划拨账户,并同意委托注册登记机构按照基金份额转让指令的规定办理资金划拨及标的基金份额过户登记。2、甲方应于本协议生...